南京掛出5幅地塊 秦淮、江心洲、江寧三塊宅地為開發(fā)商解渴
秦淮、江心洲、江寧三塊宅地為開發(fā)商解
(見習記者 王珺妍 記者 杜磊)剛剛,南京市規(guī)劃和自然資源局發(fā)布《南京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公告(2019 年寧出第 03 號)》,掛出了 5 幅地塊公開出讓,分別位于城北、城南、江寧等板塊,共計約10.26萬平方米?,F(xiàn)代快報記者注意到,5 幅地塊當中有3幅涉宅用地,分別位于秦淮區(qū)、江心洲、江寧。據悉,這批地塊將于4月29日10時在網上公開競拍。
一、地塊基本情況及出讓條件

出讓價格

三、出讓條件
NO.2020G05:
(1)住宅部分下限建筑高度≥35米,商業(yè)建筑相對集中于地塊北側沿光華路布置,占地上可建建筑面積的15%-20%。
(2)地塊內須配建建筑面積不小于9848平方米的人才房,由竟得人建成后無償移交給秦淮區(qū)政府。
(3)地塊要求裝配式建筑面積比例100%, 住宅建筑單體預制裝配率≥50%, 公共建筑單體預制率≥40%,住宅建筑100%實行全裝修成品房交付,不享受容積率獎勵政策。
(4)地塊競價達到最高限價時停止競價,改為在本地塊內競爭人才房建筑面積,面積最多者競得。人才房建成后無償移交給秦淮區(qū)政府。
NO.2020G06:
(1 )地塊要求裝配式建筑面積比例為100%,住宅建筑單體預制裝配率≥50%,不享受容積率獎勵政策。
(2)地塊競價達到最高限價時停止競價,改為在本地塊內競爭人才房建筑面積,面積最多者競得。人才房建成后無償移交給生態(tài)科技島管委會。
NO.2020G07:
(1) A、C、D、F分區(qū)在保證開發(fā)總量、各類建筑面積與建筑高度不變的前提下,容積率、建筑密度、綠地率可適度平衢,容積率平衡的幅度為上下浮動10%。
(2) A、C、D、F分區(qū)酒店式公寓配建比例不得高于四分區(qū)各自地上總建筑面積的15%,商業(yè)配建比例不得低于四分區(qū)各自地上總建筑面積的10%。上述配建的酒店式公寓和商業(yè)可相對集中布置,總體平衡。
(3)地塊須做好與現(xiàn)狀地鐵10號線和規(guī)劃地鐵7號線的銜接,明確地鐵出入口等“四小件”納入地塊建筑進行一體化方案設計,經地鐵認可的專有部分面積不納入容積率計算。
(4)地塊內所有商業(yè)用房須由競得人自持,不得銷告、不得轉讓。
(5) B、E分區(qū)為城市綠地,H為市政道路,出讓部分為地下,僅允許設置通道和停車設施。地下所建房產須由竟得人自持,不得銷售、不得轉讓。
(6)地塊內所有辦公用房均須實行批量銷(預)售,最小銷售面積不得低于1萬平方米。辦公用房總建筑面積的60%須銷售給金融企業(yè),其中不少于2家金融機構的單筆成交面積不低于4萬平方米(金融機構以建鄴區(qū)金融發(fā)展辦公室認定為準)。
(7)該地塊裝配式建筑面積比例100%,建筑單體預制裝配率24%,不享受容積率獎勵政策。(8)競得人須在成交后十個工作日內與河西新城開發(fā)建設管委會簽訂《地塊投資發(fā)展協(xié)議》。
NO.2020G08:
(1)住宅建筑高度不得低于35米。
(2)地塊要求裝配式建筑面積比例100%,建筑單體預制裝配率≥50%,住宅建筑100%實行全裝修成品房交付,不享受容積率獎勵政策。
(3)地塊競價達到最高限價時停止競價,改為在本地塊內競爭自持租賃住房面積,面積最多者競得。
NO.2020G09:
(1)該地塊及地上建筑物須整體自持,不得分割銷售,不得分割轉讓,不得分割抵押。如需整體轉讓,須經仙林大學城管委會同意。
(2)該地塊裝配式建筑面積比例為100%,建筑單體預制裝配率≥40%,不享受容積率獎勵政策。
(3)競得人須在成交后十個工作日內與仙林大學城管委會簽訂《地塊投資發(fā)展協(xié)議》。
以上地塊的具體出讓條件詳見該地塊掛牌出讓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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