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信部等三部門調整減免車輛購置稅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
工信部等三部門調整減免車輛購置稅新能
記者日前從工業(yè)和信息化部獲悉,工業(yè)和信息化部、財政部、稅務總局三部門近日聯(lián)合印發(fā)《關于調整減免車輛購置稅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的公告》。
公告明確自2024年1月1日起,申請進入《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》的車型,需符合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。其中換電模式車型需滿足GB/T 40032《電動汽車換電安全要求》等標準要求的第三方檢測報告,以及生產企業(yè)保障換電服務的證明材料。
公告指出,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為過渡期。2024年1月1日起,2023年12月31日前已進入《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》且仍有效的車型將自動轉入《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》,相關車型要及時上傳減免稅標識、換電模式標識,換電模式車型、燃料電池車型等按公告要求補充相應佐證材料。2024年6月1日起,不符合公告技術要求的車型將從《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》中撤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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